发生房子装修问题能向辖区法院起诉。只要原告适格,被告明确,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并且在申请法院的管辖范围内,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都是会立案的。所以,房子装修问题发生争议是可以起诉的。
一、自述案件立案的条件
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二、民事不予立案的情况有哪些?
民事不予立案的条件有:
1、原告不适格。原告适格是指原告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没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在起诉中必须指出侵害其民事权益的人或与其发生争议的人;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5、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
6、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
7、有仲裁前置程序的;
8、对起诉有时间限定的;
9、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后予以拒绝的,应裁定驳回起诉。
三、收条可不可以当借条起诉
收条不可以当借条起诉,具体如下:
1、收条与借条不能混用,单独的“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即收条并非是债的必然凭证;
2、如果写有还款协议书,且对方在协议上签字,连同收条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起诉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起诉的主体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的法定代理人的,如父母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有关他人对自己子女的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原告为不适格的原告,应更换为适格的原告。如果起诉人拒不变更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2、有明确的被告;
3、对原告在起诉状或口头起诉中,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叙述不清,或者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原告补正,但不能以此为借口,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4、法律已明确界定了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要求解决争议。